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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乡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范围的通告
桐乡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
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范围的通告
桐防领告〔2022〕22号
根据国家、省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,经专家组研判,自4月12日零时起调整4月2日、4月5日濮院镇划分的“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”范围。具体通告如下:
一、封控区:濮院镇星火小区37号、54号;刘家浜127号;新星小区117号。
二、管控区:濮院镇星火小区;刘家浜127号周边区域;新星小区98号、99号、100号、118号、119号。
三、防范区:濮院镇紫金路以南、兴业路以东,中兴路以西、三里塘以北合围区域;双竹园、濮院镇滨业小区;新星小区内高压线廊道以南区域。
四、“三区”管控措施
(一)封控区实行“封闭隔离、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硬隔离封控措施;
(二)管控区实行“人员只进不出,人不出区,严禁聚集”管控措施;
(三)防范区实行“非必要不出区,强化社会面管控,严格限制人员聚集”管控措施,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。
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,积极配合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工作,不得违反规定外出,避免疫情传播风险。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,一律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。
桐乡市新冠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2年4月11日
编辑|陈慧菊
责编|宋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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